中国邮政报主页末位调整  竞争上岗  风险抵押
安徽邮政人事制度改革 动作大


        本报讯  (记者 陈恩涛)安徽邮政全面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省处级干部和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末位调整,全省邮政企业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实行经营考核风险抵押。
        据悉,近日安徽省邮政局推出了《全省邮政系统处级干部和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全省邮政企业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省邮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经营考核实行风险抵押办法》等一系列新举措,旨在企业营造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省邮政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督促干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该局对全省邮政系统处级干部和省局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并分别按照地市邮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省局机关工作人员三个层次实施末位调整。处级干部调整比例为3%至5%、机关工作人员为4%至5%。不合格(60分以下)或列为末位者,处级干部予以解聘、免职,另行安排工作;机关工作人员予以转岗,由本人联系或组织协助推荐工作单位。工作调整后,不享受原岗位待遇。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和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省局制订了《全省邮政企业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在全省邮政系统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参与岗位竞争的人员不受身份限制,但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一般管理岗位在35岁以下、科级管理岗位在45岁以下,并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初级证书,然后进行公开考试与考核。在考核与测评的基础上,建立管理人员流动制度,并按照4%至5%的比例进行流动。
        省局制定的《省邮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经营考核风险抵押办法》,明确从今年起,对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含省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和省局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实行与邮政经营、服务挂钩的风险抵押办法。省局机关工作人员与全省邮政业务量、业务收入、收支差额、劳动生产率、服务质量综合满意度等5项指标挂钩考核,省局直属专业局与本专业的业务量和业务收入指标挂钩考核;省局领导、处级干部、一般干部分别按照8000元、5000元、3000元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年底,圆满完成任务的予以返还;反之将按照有关规定扣发。该《办法》的推出,使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利益与全省邮政企业的经济效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同时,有利于形成机关和直属单位为基层企业服务的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