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报主页储汇稽查的五种形式


  储汇稽查是运用权威的行政手段,以金融政策、原则和储汇业务规章制度为依据,审查储汇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时性、准确性的一个经济监督、评估和鉴定的过程。储汇稽查可分为5种形式:

一、定期稽查与随机稽查。定期稽查是按照稽查工作的总体规划,每隔一定时间,如按月、季,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稽查。随机稽查,通常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某一专门问题或某一局、所进行临时性稽查。

  二、全面稽查与专项稽查。全面稽查,它涉及的面广,工作量大,耗费时间多。但在一般情况下,只需详细稽查一部分,而对其余部分进行控制或略查就可以了。专项稽查,这种稽查是针对某一问题或几个问题或上级布置的重点内容进行的非全面性稽查。

  三、会同稽查与独立稽查。会同稽查,是对某个重大问题或重要经济案件会同保卫等有关部门进行的稽查。独立稽查,是储汇稽查部门单独组织力量进行的稽查。

  四、送达稽查与现场稽查。送达稽查,是根据稽查部门的规定和通知,由被查局将有关资料送往储汇稽查部门进行审查和稽核。现场稽查,是储汇稽查部门派遣稽查人员前往被查局进行的稽查。

  五、事前稽查与事后稽查。事前稽查是在业务活动之前,对可能出现的偏差和漏洞进行的稽查。事后稽查,是在业务终了时,对其评判时进行的稽查,是肯定成绩,暴露问题,防止差错与犯罪的必要手段。

  上述五种形式,在实际稽查工作中并非截然分开的,而是互相交叉有机地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应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才能确保稽查质量,达到有效地控制目的。(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