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木高 梁丰华
商务洽谈是邮购商在整个经营活动中的起点,洽谈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商品的销售、库存和整个经济效益。在洽谈中应严格遵循“初步洽谈——深入洽谈——反复洽谈”的原则,具体应把握以下内容:
(一)洽谈前要做好市场调查,做到熟知商品的规格、性能、价格、产地等情况,保证所谈商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或潜在竞争力。无竞争力或不了解的商品可不予洽谈或延迟洽谈。
(二)在确信所谈商品有竞争力的情况下,严格审核所谈商品的质量标准、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对方经营证件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三)认真查看所谈商品的样品。了解商品生产规模和购销手段、销售地区,认真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内外包装,详细了解对方对所售产品的要求、权利、义务,就有关主要交易条件进行策略性磋商,争取己方应享受的权利。
(四)认真推研商品价格。了解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商品的返利、奖励及商品促销、临时促销、季节调价等相关情况,努力使商品做到代理代销低风险,非代理代销的商品要保证以最低价位进货。
(五)详细了解商品的销售承诺,包括商品破烂、损坏、短少、变质、滞销,产品是否退换,散件是否退换,退换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对方有哪些配合的促销手段。
(六)明确商品的运输方法、到达时间、搬运方法、运输费用承担及核算办法。
(七)确定商品的结算方法。比如可采取送二结一、押保证金、押铺底货凭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月底结算等方式结算。
(八)己方享受总代理、总经销时,应明确商品的宣传广告经费、助销经费的享受权,经费支付的形式和要求,助销员的派遣方式和要求等。
(九)在初步洽谈的基础上,要对商品的价格、销售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调查,权衡得失。有初步的结果后,再与对方深入洽谈,从而为己方赢得更大的利润和优势。
(十)通过以上工作,在确保商品有较好利润并可行的前提下,将商品的洽谈情况向己方决策者汇报,决策者同意后,再行签订合同,进行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