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报主页多一个[零]的存款官司


  最近报上登载了一起储蓄存款案例,江苏省某工商银行储蓄所,在受理用户存款时,用户在储蓄存款凭条金额栏填写1400元,银行记账员审查存款凭条、清点现金后,误将用户存款金额1400元输入电脑为14000元,并将上述内容打印在存款凭条和储蓄存折上,存款凭条和储蓄存折分别加盖“现金收讫”和工商银行某储蓄所储蓄专柜印章,然后将储蓄存折交给用户。当晚,储蓄所结账时发现存款金额有误,经查发现是某用户这笔存款有误。该储蓄所在与某用户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确认某用户储蓄存折的实际存款为1400元。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工商银行某储蓄所出具给用户的存折为14000元显属重大失误,故判决确认存折存款金额为1400元。用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储蓄存折是银行开具给储户用以提取储蓄存款的信用凭证。存款关系的存在,取决于存款人向银行实际缴付现金和银行开具给存款人的储蓄存折。就本案而言,储蓄所开具给用户的储蓄存折并无任何瑕疵,且储蓄所又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款关系的不真实,故依法应当确认该笔存款合法有效。二审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责令该储蓄所应当支付用户存款14000元及相关利息。
  读了这起案件处理的报道,留给我们议论的话题不少,留给我们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特别给邮政企业中曾经发生过此类操作失误的那些单位敲响了警钟。各单位应趁此机会找找差距、查查问题、补补漏洞,认真检查本单位各营业网点执行储蓄业务操作制度的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则。第一,对营业员加强法制教育,进行相关业务及规章制度的培训;第二,收付钱款、票据时营业员要严格执行清点、复核制度;第三,各营业网点(柜台)要按规定配备录像、监测设备,并保证被监录场景的图案清晰、完整;第四,注意收集、保存好与相关业务有联系的全部证据材料并及时通知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法院解决。
(何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