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报主页“中速快件”全面开办


  国家局决定今年6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国际特快专递业务开办局均可收寄中速快件,并自8月1日起停止收寄出口安邦快件。
  国家局要求各开办局对中速快件业务处理的培训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尚未进行培训工作的局应立即对相关业务管理、收寄和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并向指定厂家定购专用业务单式,以保证该项业务的顺利开办。
  从中速快件业务试办期的情况看,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已办理和即将办理中速快件业务的开办局注意:
  1、为加快快件的处理,便于寄达地海关及合作公司对快件各项信息的登记录入,发递单上的内容必须按照单式规定的项目在指定位置用英文填写正确内容。例如:收、寄件人的姓名、公司(单位)名称、地址、城市、国家、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必须在单式上注明的位置填写;对于寄往西欧主要国家的快件,可以使用寄达国通晓文字,如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填写。
  2、发递单应尽量使用打字(印)机填写。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局可允许使用圆珠笔填写,但必须以印刷体用力填写,以保证各联字迹清晰,方便快件的处理和投递。
  3、中速快件出口互换局(信息录入局)必须对所有本市收寄和经其转发的中速快件的信息予以录入并发送上网,以确保对快件的跟踪查询和账务结算。录入信息时,必须使用以半角方式的英文或拉丁字母予以录入。录入其它语言将被系统认为错误,而无法发送传输。
  4、各站点局可通过登录EMS计算机跟踪查询系统管理中心主机的方式,完成对中速快件运输、转发和投递情况的信息查询。查询完毕后应及时拆线,以免影响其它局的上网查询。
  为确保中速快件的收寄、处理质量和传递时限,各开办局应严格按照国邮(1999)651号、中速(1999)122号、邮速(2000)24号文件及其附件中的各项规定操作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快件,各互换局应一律退回原寄局更正或补办手续;对因收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如快件的延误、扣关、误发和丢失等)由原寄局承担。
(梅子 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