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实现“科技兴邮”的战略目标,近日,海南省邮政局出台了《邮政企业优秀专业人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优秀专业人才的评选范围、评选办法、评选条件、津贴标准以及管理方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优秀专业人才的评选范围是在邮政通信发展中作出比较突出贡献的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对于在邮政通信发展中成绩十分突出、有特殊贡献的,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优秀专业人才一般由各单位推荐,推荐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内。根据能力高低及贡献大小等因素,所评定的优秀专业人才分为三个等级,经评审批准的优秀专业人才,由省局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按月分别给予一、二、三等1000元、600元和300元的奖励。
在优秀专业人才的管理上,企业建立起“优秀专业人才”库,并实行“优秀专业人才”动态管理机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和选拔,三年进行一次滚动调整。
企业优秀专业人才津贴制度的实施,增强了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有力地推动了海南省邮政实施“科技兴邮”的进程,为海南邮政实现“三年扭亏”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林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