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世杰
理财能力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直接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幸福与发展。西方国家一般都十分重视理财能力的培养,小孩3周岁时,家长就开始有意识地进行理财教育,每周给几元零花钱,以培养孩子“钱能换东西”的概念。儿童心理学认为,3岁是人生第一次“反抗期”,独立自主意识开始萌芽,产生了“我自己来”、“我会做”、“我能做”的自我表现欲望。在这个时候开始理财教育正好迎合了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是适时的,也是科学的。
认识的发展有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对儿童进行理财教育也应如此。美国人的理财教育目标体现了这要求,他们具体的目标要求是:3岁能够辨认硬币和纸币;4岁知道每枚硬币是多少美分,认识到它们无法把商品买光,因此必须做出选择;5岁时知道基本硬币的等价物,知道是怎么来的;6岁能够找数目不大的钱,能够数大量硬币;7岁能看价格标签;8岁知道可能通过做额外工作赚钱,知道把钱存在储蓄账户里;9岁时能够制定简单的一周开销计划,购物时知道比较价格;10岁时懂得每周节约一点钱,以备大笔开销;11岁时知道从电视广告中发现目标;12岁时能够制定并执行两周开支计划,懂得正确使用银行业务中的术语。美国人的这一目标体系值得参考,但不能照搬。我们对儿童进行理财教育时,应考虑我国的文化传统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相对比较科学的目标要求。
对少年儿童进行理财教育在方法上应注意实际操作规程,尽可能避免空洞地说教。比如,在小学阶段,孩子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零用钱怎样花,家长可以与孩子一起讨论怎样用钱,协助编制计划,将多余的钱存入学校的“红领巾银行”或正式去银行开户,让孩子对投资与报酬之间的关系产生一点感性认识;到了高中阶段,可以帮助孩子买一点股票,让孩子体验一下做股东的滋味,但自始至终都不宜同时给孩子灌输枯燥的经济学理论。
在进行理财教育的时候,还要注意不要将学习成绩的好坏与给零花钱联系在一起,这无疑是一种贿赂,对孩子有害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