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报主页B to B商业网站的最终赢家


0052gt01.jpg (17405 字节)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全球最热门的经济话题。按照从事网络交易对象和内容的不同,电子商务分为三种模式:C to C(顾客对顾客),如易趣网(www.eachnet.com)、网猎(www.clubciti.com.cn),主要开展个人物品竞拍。B to C(商家对顾客),如8848、城市新网(www.mycity.com),相当于一种网上的百货店。还有一种是B to B(商家对商家),如阿里巴巴网站(www.Alibaba.com)、中国医药网(www.chinamedicine.com)、CHINA通信网(www.c114.net)等。

  就未来发展而言,笔者并不看好前两种模式,原因如下:
  C to C模式中,顾客对顾客的交易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你看到的只有货品的简单介绍,多数看不到图片,因为交易的物品多为二手货,其中隐含的风险可想而知;其次,竞价过程无法保证公正合理,你完全可以以虚拟的身份哄抬竞价,甚至在成交后赖掉。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整个交易过程对于网站而言,并没有一分钱的盈利,如果只是靠赔钱赚吆喝来聚集人气,其未来无疑是不容乐观的。

  B to C电子商务则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第一阶段。目前许多网站都提供B to C服务。但实践表明,由于受到网络普及程度不够、网上商品种类的局限、信用消费的不成熟、配送体系的欠缺以及大众购物心理等因素的影响,B to C电子商务的大规模流行尚需时间。

  相对前两种模式而言,B to B倒有着广阔的前景。B to B电子商务是在上下游企业之间从事的网络商务活动,典型的特征是从上游商家采购原材料和零配件,并向下游商家供货和分销,为企业提供在线采购、计划、生产、储运、分销等服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突破口。

  目前,国内的企业大多都处在一个改制的过程。它们需要更多的信息流通,加快与同行间的合作,加深对同行的了解。虽然目前企业还不可能通过上网做到真正的贸易结算,可是一些大的IT企业(如IBM,AT&T)都把B to B作为一个未来的重要市场。毕竟,企业总是比个人拥有更多的购买力。

  B to B,相信会是商业网站的最终赢家。

(顾霄峰 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