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是前几年伴随着国际互联网在国内的兴起而出现的一个新词汇。那时电脑和互联网的普及率没有现在这样高,能够在家中或单位上网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在这种状况下,专门为人们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应运而生。初期的网吧在外人看来,是一种神秘而高档的消费场所
只有那些“白领”们在此进出,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上海时,还去过在当地名噪一时的网吧——“3C+T”。
随着电脑与互联网的逐渐普及,上网已经能在家中或单位里完成,去网吧上网的人正逐渐减少。现在的有证网吧又称作公众电脑屋。想要取得开网吧的执照,必须在网吧的电脑数量、营业面积、消防设施、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网吧里也只能经营一些与互联网有关的服务项目,而且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学生和年轻人是网吧中的常客
广受关注的地下无证网吧,在城市里多如牛毛。这些网吧藏匿于街头巷尾,它们或许更适合被称为“电脑游戏房”。他们惟一的服务是通过局域网将几台电脑连接,提供多人电脑游戏连线对战。由于是非法经营,为躲避检查,它们大多进行伪装,有的前面是杂货店,后面暗室是电脑房;有的躲在小巷或小区深处。它们吸引的是那些沉迷于游戏的未成年人和大学生。这种无证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我们经常可以听见一些家长抱怨说,自己的孩子在外面玩电脑游戏忘了回家,耽误了作业。报纸上甚至还有“大学生沉迷网吧14天,变成精神病”这样耸人听闻的消息。
有证网吧比较起来投入都很大,单靠提供上网业务,只能维持惨淡经营,前面提到过的“3C+T”就早已关门大吉。而那些不合法的网吧投入少,反而能够吸引到固定的顾客,如今这样的“黑网吧”如野草般越铲越多。
笔者个人认为,与其让不法经营者赚钱,还不如让合法网吧规范有序地经营电脑游戏。电脑游戏如今已是司空见惯,国家也有正规的出版渠道出版发行电脑游戏,我们的网吧也就不应该再拒绝电脑游戏。事实上,一些合法的网吧也在半公开地经营电脑游戏,我们应正视这一事实,制定相关的法规条例加以规范。我们还可以在网吧中分区经营,一部分专门供人上网,另一部分专门经营电脑游戏,这样也许可以取得管理与经营双赢的结果。(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