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按址投递的业务处理
6月起,全国各地邮政部门陆续实行包裹按址投递。实行包裹按址投递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满足社会用邮需求,是向社会展示邮政物品递送网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使包裹按址投递顺利进行,国家邮政局公众服务部就包裹按址投递到户,作出如下规定:
处理时限 当日进口的包裹次日投递。
进口开拆
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对进口包裹进行交接验收和开拆工作。对包裹应验视封装,复重,无误后按顺序编列接收专号,登列“进口国内邮件接收登记簿”。
发现包单不符、破损、重量短少、有拆动嫌疑及必须与用户当面拆验的包裹,应按规定缮发验单后改为局内投交。
分拣登记
除按投递道段进行分拣外,应登列“投递邮件清单”或“投递大宗邮件清单”。
交接验收
投递员领取包裹时要逐件勾核,验视封装,无误后办理签收交接手续,在包裹详情单相关栏内加盖投递日戳。
(一)对投交个人用户的包裹,应请收件人在投递清单和包裹详情单上分别签收,以便存档备查。能够确认收件人的可以直接签收投交;如不能确认收件人或名址不符的应验视其有效证件,并在清单上批明证件名称及号码后签收投交,他人代领时应在清单上批注代收关系及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二)对投递到单位或单位地址的包裹,应经收件单位接收人员验视封装、清点件数后,由接收人员在投递清单上加盖公章或收发专用章并签名和批注时间及件数。投递员不得随意代签。
(三)包裹经两次有效投递未能投出的,可投交包裹详情单或填发通知便条,改为指定的邮局局内提交。投交后的档案应集中保管。
(四)当日已投交的包裹,应在“进口国内邮件接收登记簿”上批注投交日期销号。
(五)当日未投出的包裹,应按相关给据邮件处理手续办理再投登记,并将再投包裹与相关人员办理交接,妥善保管。每日投递结束应对已投和再投的包裹进行结算,做到平衡合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