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服务自揭“丑”
本报讯 (记者 崔鹏森 通讯员 许文胜)“板子打在谁身上都痛”。山东省淄博市邮政局为提高服务质量自打“板子”,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评选“最差服务窗口”和“最差服务人员”活动,揭丑揭在实处,板子落在痛处。
淄博局客户满意度已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但近期个别单位出现了重经营创收而忽视服务或是服务质量“打折”的情况。因此,淄博局决定,以开展评选“最差服务窗口”和“最差服务人员”的活动,切实加强服务工作。
淄博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最差服务窗口”:规范化服务评定结果达不到80分,且得分最低;服务综合满意度达不到80分,且得分最低;十大服务目标有关项目没有完成;年度内受理的有理由投诉累计次数最多;被投诉到市消协、市政府投诉中心、省局和国家局,经查属实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市局日常检查、暗查发现或被投诉有严重服务问题的;综合剖析检查70分以下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最差服务人员”:被投诉到市消协、市政府投诉中心、省局和国家局,经查属实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属个人行为责任的;年度内有理由投诉次数最多的;市局日常检查、暗查发现或被投诉有严重服务问题的。
评选活动每年将进行一次。评选出的“最差服务人员”,是委代办工就辞退,是正式工就下岗1至2个月,下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逾期不能上岗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最差服务窗口”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窗口负责人罚款300至500元,逾期整改不了的,建议有关单位撤销其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