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d1.jpg (12199 bytes)美国邮局邮寄活人?

刘国才


  一些报刊和集邮杂志都曾经以趣闻轶事的形式报道过,美国从前出现过以邮寄的方式把人从邮局寄出的情况。大意是说:美国某地有位女孩想去祖母家,其父母就把她从邮局寄出,到达目的地后,按规定邮件是次日投递的,但好心的邮递员当天就将她送到了祖母家,使她免去了饿着肚子在邮局库房里蹲一夜之苦。但是有的报道只是略为提及此事,没有详细地介绍;有的却大肆渲染,说得活灵活现,使其成为邮坛趣闻中的一大经典。但此事是真是假,没法证实。

  为了解除人们心中的疑惑,美国有位邮迷决心考证此事,他查阅了很多的资料以寻找邮局是否邮递过活人的相关证据。经过他的一番努力,终于得出了准确的结果。

  事情发生在1914年,一对居住在爱德华州的夫妇想把他们14岁的女儿送到另一座城市她的祖母处,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好,没有能力成行,因此他们想出了这个绝妙的办法。当时美国的邮政条例规定,邮政包裹不准寄递生物,但有两种例外,一是蜂后(Queen bees),二是雏鸡(Baby chicks),其包裹的重量不能超过50磅。他们利用英文“Baby chicks”也可以解释成“小孩”的意思,决定把女儿以邮件的形式寄出。他们研究了一番邮政条例后,特地前往照相馆为女儿照了一张照片,来证明她只有5岁,是个小孩,体重也只有48磅,没有超重,还计算出只需53美分的邮资,这点邮资和火车票相比是再便宜不过的了。0069dt03.jpg (16050 bytes)

  读者也许要问:把女孩当邮件寄的时候邮局肯收吗?即使是肯收,但把她和其它邮件堆放在一起不怕被压伤吗?读者的担心是多余的,原来,女孩的表哥在当地邮局工作,而且是火车上邮政车厢的押运员。

  1914年2月19日早上,女孩在表哥的陪同下顺利地登上了火车邮政车厢。但是途中却发生了一段小插曲,一位列车员偶然发现了女孩,要求她出示车票。她的表哥指着挂在女孩身上贴有邮票的标签说:这是邮件,已付足了邮资。那位列车员哈哈大笑起来:这是我碰到的最好笑的事情,如果人也能邮寄的话,明天的报纸必定把这件事作为特别新闻来报道,但这个女孩是乘客,按火车公司的规定是要买火车票的。经过一番辩论,女孩的表哥同意买半价的火车票。

  此事理所当然地被当地的报纸作为花边新闻刊登,而女孩的表哥明知运载邮件的邮政车厢不能搭载乘客,还违反规定搭载乘客,因此受到责罚并被记下过失。此后,邮政部门也对邮政的条例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小孩(Children)是不能由邮政寄递的。这就是美国邮局邮寄活人的始末。

  这位女孩是世界上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由邮政寄递的人。那位邮迷根据所收集到的资料,前往女孩的家乡去探访,并准备询问她当年的详细情况时,没想到这位女孩已在1987年以87岁的高龄去世了。

  在美国的一些地方,至今邮局还在办理“蜂后”和“雏鸡”的邮寄业务,这段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邮寄活人”的历史,也以趣闻的形式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