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范录取通知书寄递


  本报讯 为做好2008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7月2日,湖南省教育、邮政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高等院校、邮政速递部门积极协调、相互配合、认真组织,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准确、迅速投递。

  文件指出,各高等院校要健全高考录取通知书封装寄送管理制度,根据湖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通知书名址,并加盖录取院校公章,统一交由当地邮政速递部门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递。寄递时,须使用邮政速递部门提供的特快专递专用封套和详情单,并不得夹寄与考生录取无关的商业信息资料。文件要求湖南各地邮政速递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在收寄高校录取通知书时,应在信件封面标注录取通知书字样,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作业,一律投递到收件人本人,严禁积压、捎转,对寄递录取通知书集中的院校设立专门的收寄点或安排专人上门收寄。文件强调,成人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学生档案以及高等院校寄发的与考生有关的其他邮件,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谢延艺)

相关链接:

高校录取通知书禁用平信寄

  6月25日,从教育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为避免再发生往年部分考生接不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事件,今年各地都不得使用平信给考生邮寄高校录取通知书。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必须在高等院校同批次招生计划下达后的3天,把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