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违章夹寄
违章夹寄,简称夹寄,是指用户违反邮章规定,将超出邮件准寄范围的物品夹在相关邮件内寄递。
寄件人匿报、错报邮件内件名称,违章夹寄禁寄物品,造成危害人身安全及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由寄件人担负各项损失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寄件人夹寄的各种危险物品,收寄局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局发现的应停止转发;投递局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危险物品要另放一地,加以隔离。寄递危险物品情节严重的,应当与公安部门联系处理;不属于这种情况的,对其中容易发生灾害的危险物品,应就地销毁,需消除污染的,应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其所需费用由收寄件人承担。对其他危险物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有关处理情况,应当备文报告主管省局,并抄送收寄局的主管省局。至于邮件内所装其他非危险物品,应当整理重封,随验单发寄或通知收件人到局领取。
金银:发现后通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处理。
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容易腐烂的物品和不适于寄递的怕震易损物品:应视情况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或就地销毁、抛弃。
武器、警具、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淫秽物品和毒品等: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活的动物:暂予扣留,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或者根据具体情况作其他适当处理,处理费用由寄件人负担。
本国货币:收寄局发现时,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无法通知寄件人或在其他局发现时,将夹寄的现钞改作汇款汇交收件人,汇费等从夹寄款中扣除,在汇款通知附言栏批注“违章夹钞,改为汇款,汇费已扣除,邮件另寄”字样,相关邮件随验单发往投递局,通知收件人来局领取,验单上应写明有关情况,汇款收据粘贴在验单底页存查。
邮件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在收寄局发现时,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在寄递过程中发现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并随验单发往投递局通知收件人到局领取。
经转局发现违章寄递的物品,应当报告主管人员妥为研究,有关处理情况应作记录,并向收寄局缮发验单,如有必要应抄副份寄投递局。
邮件中装(夹)寄盖有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空白信封的,将原件附函退寄件人所在部队的领导机关处理。(张世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