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让舆论为行管护航
2001年,湖南省邮政局利用舆论的力量,打击了非法经营邮政专营业务的敦豪长沙公司,并促使工商部门初步作出速递公司重新审查登记注册的决定。
2001年11月7日,长沙市邮政局执法中队会同相关部门对敦豪长沙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被该公司员工限制自由长达14个小时,并抢走其非法经营信函的证据。事后,该公司又以湖南经济环境不畅为由找到省政府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告邮政局妨碍外资企业经营。
事件发生后,长沙市邮政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情况,得到了政府的支持。湖南省邮政局办公室立即向国家局办公室领导汇报,在国家局办公室领导的指导下,展开了一场以正气压倒邪气的宣传活动。
湖南省局召集新华社湖南分社、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新闻单位记者座谈,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作出两点申明:一是敦豪长沙公司非法经营邮政专营业务,未经邮政部门同意办理寄递类业务是错误的;抗拒执法检查,限制邮政执法人员人身自由是违法的。二是敦豪长沙公司必须按照“国办发电20016号”紧急通知和三部委(局)“国邮联2001629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邮政部门办理寄递业务委托手续后方能继续营业,否则将责令关闭。
12月21日,湖南局根据长沙市政府和省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对敦豪长沙公司的处理意见,在《湖南日报》一版发出650字,题为《以入世为名 搞非法经营》的消息,文章中点名指出了敦豪长沙公司非法经营的邮政专营业务,并引用了该省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的4点意见。12月22日,湖南卫视和湖南经视也编播了湖南省加强寄递市场管理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节目中点了敦豪公司的名。
12月底,《湖南日报》刊登了“寄递业务市场必须告别有法不依的现象”专版,该版刊登了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周伯华的署名文章《履行政府职能严格管理寄递业务市场》,要求邮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邮政市场管理办法》、“国办发电20016号”紧急通知和三部委(局)“国邮联2001629号”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整顿寄递业务市场。对非邮政企业办理寄递业务的,要按照国家规定到邮政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对违反国家、省政府法规法令,与中办、国办和三部委(局)通知文件精神相背离的,必须坚决清理;对危及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要进行查处;对已进行工商注册而与国家、省政府法规法令和国办以及三部委(局)通知文件精神相抵触的,要撤销后重新登记注册;对违法、抗法等犯罪行为要绳之以法,坚决打击。并要求公安、工商等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寄递业务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通信安全、主权完整和民族利益,确保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权利不受侵害,保证湖南省寄递业务的正常秩序。同时,湖南卫视、湖南政法频道记者积极配合,连续两天播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