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送款服务怎能强迫?
1月18日,北京用户刘志敏同志给国家邮政局打来投诉电话,反映自己寄往陕西省富平县小惠乡果坊村刘景玉收的1500元汇款,在投递时被小惠乡邮政代办所投递员强迫使用特快送款服务,收款人被强行收取延伸服务费15元。刘志敏同志觉得这有损邮政部门的形象,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进行处理。
国家邮政局总视察室:
我局接到您处今年1月18日转来的北京用户刘志敏同志有关特快送款服务问题的投诉后,立即转交渭南市邮政局查实处理。渭南局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责令责任单位富平县邮政局认真查处。富平局在核实情况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造成用户投诉的责任人——小惠乡邮政代办所投递员王双平处以300元罚款,并将其辞退。该局还向用户刘志敏表示道歉,取得了用户的谅解。
陕西省邮政局公众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