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摩托的出路
日本指控中国摩托车的80%是日本专利的“盗版”,两国在摩托车知识产权争端上一度纠缠不清。
据有关部门统计,前些年,日本摩托车价格是国产车价格的2~3倍,所以日本摩托车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急剧下滑,目前只有10%左右。日本把这种现象归结于中国摩托车企业对日本摩托车仿冒的结果,侵犯了日方的知识产权。
日前,中日已经就摩托车知识产权问题举行了谈判。如果日方有确凿证据证实我国的企业侵权,这些企业将被迫停产,但是这样也会涉及一个全行业的问题,因为这些企业也是政府批准的,进了摩托车目录,清理门户可能会相当困难。
日方认为,中国企业大多“克隆”日本车型,省去了大量研发费用,能够以低价的优势进行市场扩张,使日车在中国市场毫无优势可言。
其实,不仅仅是日本受侵犯摩托车知识产权之害,中国本身也深受其害,只是80%这个数字太夸张了。
我国摩托车生产实行的是目录制,执行得不严格,对混乱状况查处的力度不大,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中国汽车工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贾新光认为,根治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严格实行产品认证制,但关键还在执法部门。
来自国家经贸委的消息说,加入WTO之后,我国的摩托车产业政策正在调整之中。不久前国家经贸委与另外9个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摩托车行业》的文件,就是这种政策调整的一种体现。
加入世贸组织后,摩托车行业的竞争已转化为知识产权的竞争,提高自主开发能力成为国内摩托车生产企业生存的关键。近三年来,隆鑫集团仅用于设备改造的投资即超过1亿元,形成了独立自主的研发能力,目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已达百件。力帆集团也成立了自己的技术中心,建立了知识产权部,对商标、专利进行规范化管理。这都是具有远见卓识的举措。
因此,国内摩托车生产企业若想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拔得头筹,必须做到:第一,改变依靠“克隆”谋生的手段,提升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构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第二,通过资产重组和兼并,减少生产企业数量,增强优势企业竞争力。文/林平
相关链接:《环球财经》2002年第4期,邮发代号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