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专用汽车标志》已有新标准
国家邮政局年初发布的推荐性邮政行业标准《邮政专用汽车标志》(编号YZ/T0036-2002,代替YD537-92)已经于本月起开始施行。该标准规定了邮政专用汽车标志,适用于邮政专用汽车的制造、改装、使用和管理。
据了解,邮政专用汽车标志采用中国邮政徽标。中国邮政在该行业标准中规定,在不同车型上标注中国邮政徽标图形与文字时,应根据实际可用面积,以醒目和美观为原则,对徽标图形与文字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徽标图形与文字应轮廓清晰、颜色均匀。徽标图形与文字的具体要求如下:

图1

图2

图3
整体型邮政专用汽车车体左侧及顶灯上均应标有中国邮政徽标图形与文字的组合规范一,车体右侧应标有中国邮政徽标图形与文字的组合规范二,具体应用见图1、图2及图3,其他类型的整体型邮政专用汽车亦应参照执行。在车体两侧标注徽标图形与文字时,可按照实际车体结构居中标注或作适当调整。
表1 货厢两侧徽标图形高度尺寸
| 序号 | 条件 | h(徽标图形高度尺寸) |
| 1 | L≤2H3 | (0.3~0.4)H3 |
| 2 | 2H3 < L≤4H3 | 0.5H3 |
| 3 | L > 4H3 | 0.6H3 |
分体型邮政专用汽车货厢左侧及货厢前部的顶灯或导流罩上均应标有中国邮政徽标图形与文字的组合规范一,货厢右侧应标有中国邮政徽标图形与文字的组合规范二,驾驶室两侧车门上应标有中国邮政徽标图形,货厢后部应标有“邮政”字样,具体应用见图4、图5、图6及图7,货厢两侧徽标图形高度尺寸见表1。货厢两侧的徽标图形与文字应居中标注,当货厢两侧有车门时,图形与文字的位置可作适当调整。
整体型邮政特快专递业务用车,应在车体两侧前车门上标有中国邮政徽标图形;分体型邮政特快专递业务用车,应在驾驶室两侧车门上标有中国邮政徽标图形。
整体型邮政专用汽车整个车体的颜色应为绿色。其中大客车型邮政车,可适当调配其他颜色,但绿色所占的比例不应少于整个车体面积(车顶部及玻璃窗除外)的60%。分体型邮政专用汽车驾驶室及货厢的颜色均应为绿色。徽标图形与文字的颜色要求见表2。
表2 徽标图形和文字颜色要求
| 底色 | 图形的颜色 | 文字的颜色 |
| 绿色(车体) | 黄色 | 白色 |
| 白色(顶灯) | 绿色 | 黑色 |
邮政专用汽车所用绿色为邮政标志色,所用黄色为邮政辅助色,均应符合YZ/T0037的规定。
另据了解,此次开始施行的标准是对原邮电部1992年发布的YD 537-92《邮电专用汽车标志》的修订。新标准与原标准的主要区别是:原标准中邮电专用汽车图形标志采用的是“1981年邮电部关于公布使用新的邮电徽的通告”中的邮电徽标准图形,文字标志为“邮政”、“电信”和“邮电”字样。新标准中规定邮政专用汽车标志采用YZ/T《中国邮政徽标》中的徽标图形和文字。新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替代YD537-92。
由于新标准的发布,汽车生产厂商、汽车改装厂商在向中国邮政供应汽车产品时,请注意其徽标图形标志的标设问题。(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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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