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议“马”字

□ 杨式伏


  看了3月29日《中国邮政报》第6版王帆影先生的《议“马”字》一文后,笔者对王先生关于今年生肖邮票上“马”字的非议,不敢苟同,在此特借贵报一角提出来商榷。

  第二轮生肖邮票,采用“一图一字”的表现方式,可起到“图文映衬生辉”的作用,可谓用心良苦。尤其是“生肖字”,选用历代书法名家墨宝,更是洋溢着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味。既然是选用历代书法家的手迹,使用繁体字是不可避免的。

  名家手迹是繁体,设计到邮票上肯定是繁体,这才是书法艺术的原汁原味,如果强行将其改为简化字,必然是不伦不类。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在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仍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由此不难看出,邮票这种艺术品使用繁体字是无妨的。推行规范文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