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销报刊六月提速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用户日益个性化的用邮需求,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快畅销报刊传递速度的通知》,要求各省报刊提速工作应达到以下时限目标:省会局发行或分印的畅销报刊于6:00前交齐邮局的,省内其他市(地)局的当日见报率达到100%;广东及华东、华北(除内蒙古)各省距省会300公里以内的各县(市)局当日见报率应达到90%以上;东北、中南(除广东)各省距省会300公里以内的各县(市)局当日见报率应基本达到90%;西南、西北大部分省(区、市)距省会300公里以内的各县(市)局当日见报率应达到80%以上。内蒙古、新疆、西藏、四川、青海等个别地域辽阔、交通条件较差省份的上述两个指标可据实确定。为加快畅销报刊的传递速度,国家局还修改了报纸、畅销期刊的时限规定(见表),该规定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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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别 |
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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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辖市、省会一、二级邮区中心局 | 中央级和省级日报、畅销报刊如数交齐于邮局发报地点的,在2.5小时内处理完毕,赶发当日有效车次;11点前交齐的其他报纸局内最大处理时限为3小时,赶发当日有效车次。 本市内投递的市内出版(分印)的日报,当日7点以前如数交齐于邮局发报地点的市区部分,当日上午9点以前投递完毕;其他报纸,当日7点以前如数交齐的,当日上午投递;11点前交齐的,当日下午投递;当地出版的午报、晚报当日投递。 |
当日10点前到站的,当日投递;24点以前到站的,次日上午投递。 15点前到站的畅销零售报刊应于到站后1.5小时内上市。 |
| 省会以下二、三级邮区中心局,地市局,县市局 | 在规定时间内报社如数交齐于邮局发报地点的,在2小时内完成对投递局的分发,赶发当日有效车次。本市内投递的市内出版(分印)的报纸投递时间同省会邮区中心局。 | 当日6点前到站的,当日上午投递;当日15点前到站的,当日投递。 15点前到站的畅销零售报刊应于到站后1小时内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