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通信“六不准”


  邮政通信“六不准”是邮政通信纪律的主要内容,也是每一个邮政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和切实执行的,其具体内容是:
  一、不准丢失、损毁
  每个职工对自己经手的邮件、报刊要认真负责,保证邮件、报刊的安全。不私自托人看管或捎转,不私自携带邮件、报刊、票款回家(宿舍)和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乱扔摔,不野蛮装卸。
  二、不准积压、延误
  邮政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限、频次、作业时间表处理邮件、报刊。不准漏开信筒信箱;不准漏接发车船飞机;不准脱班、误班、丢点甩片;查单验单的处理不准积压;投递员按规定当班未能投出的邮件、报刊必须全数交回,不准私自存放。
  三、不准“捎、买、带”
  邮政车船驾、押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押乘纪律。不准私自带人或物上邮政车船。
  四、不准刁难、勒索用户
  邮政职工要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不无理拒办各项业务,不乱收费用,不搭配出售滞销报刊,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接受用户馈赠,不违章办理各项业务。
  五、不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报刊
  邮政职工要按《宪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报刊,不准私自开拆邮件,不准揭撕邮件单据上粘贴的邮票和私藏脱落的邮票。
  六、不准失密、泄密
  邮政职工应严格执行通信保密规定。对因职务而知道的有关邮件和汇款的各项情节,应负责保守秘密。不准无关人员翻阅邮件或探询邮件情况,非依法律程序不准任何人截留检查、扣压邮件或抄录邮件节目;在邮件传递过程中发现有危害党和国家的行迹或发现邮件破损(不得阅看内容),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有关规定办理。(张世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