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快递暂行条例》,对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快递业的规范、有序、快速发展。
2024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到1750亿件,同比增长21%;社会物流总额超360万亿元,同比增长5.8%。2025年预计快递业务量有望超过2000亿件。规模巨大、增势迅猛的快递行业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城乡居民生活提供重要保障的同时,也出现了包装物大量消耗资源和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当前,快递包装废弃物系统治理已经成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及城市建设等政策措施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
基于上述背景,国务院对《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特别单独增加了“快递包装”章节,其中包括9项政策措施,涉及6大方面。
一是规范包装标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快递包装应当符合寄递生产作业的要求,节约使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快递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快递包装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是规范包装物。《条例》第三十八条提出:“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支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发、生产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快递包装。”第三十九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保障快递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
三是减少二次包装。《条例》第四十条明确:“国家推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协同发展,推广商品原装直发,减少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
四是制定操作规范和制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加强对其从业人员快递包装操作技能的培训。”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鼓励在快递经营场所和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其他适当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
五是披露包装信息。《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回收包装物等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包装意识。”“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通过积分奖励、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
此次针对快递包装出台的新规,在总体思路上,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了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力求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它不仅有利于加速推动快递绿色转型发展,而且对落实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行动方案也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