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版 党建

民邮业务逐步完善发展(中)

中国邮政报 | 2025年08月23日

  1942年10月,边区交通总局在太行区四分区平顺乡村设立了交通站并开办业务后,当地的老百姓感叹,“咱们可有自己的邮政局了”“这回可有制度了”“免得一封不关紧要的信件也要派人去送”。

  由此看来,广大农村地区的用邮需求是比较迫切的,而实行邮政寄递、健全完善业务制度正满足了这一需求。

  加强制度化建设以促进邮政业务发展的举措在山东根据地也有具体体现。为做好全省开办战时邮局的准备,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如1942年2月7日山东战邮总局成立之日,颁布了包括《战时邮局暂行组织条例》《战时邮局营业简则》《战时邮务工作大纲》《战时邮务人员守则》在内的《山东省战时邮局建设方案》,明确了战邮组织、业务、基金、经费、职工待遇等各相关规定事项。

  山东战邮总局成立后,又陆续颁布了《关于邮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战时邮务人员奖惩条例》《战邮工作条例》等,对提升寄递效率、保证战邮工作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根据同期颁布的《关于战时邮务工作的通知》,山东战时邮政本着为抗战服务的原则,始终奉行较低的资费标准。

  在1943年9月及以前,对党政军机关团体的公文规定:一件每重5钱收资2分北海币。若为重要公文,经盖章证明可免费挂号寄递不另收挂号费。对于平信规定:一件每重5钱收资5分北海币。1943年10月,山东战邮总局对邮政资费作了第一次调整,规定公文为北海币5分、平信为北海币1角。

  1944年9月,第一次省战邮会议通过了《战时邮务规程》,强调了战时邮局“以服务抗战为主,先公后私的原则下兼办民邮,为群众服务”的原则,并就此对相关业务制度调整完善。例如,规定部分邮件依法免资寄递,包括紧急机要之公文、邮政公文、抗属(工属在内)寄往抗日人员之信件、现役军人之家信、寄往报社通联科之信件、邮工人员之信件。

  与此同时,为兼顾民邮、便利群众寄信,规程要求在各中心村镇设置战邮代办所,由所在县局管理,代办所代售邮票给予20%的折扣。据此,在全省原有631处代办所的基础上,基层民邮机构得到进一步拓展。

  业务制度的完善与机构的健全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突出成果。以晋冀鲁豫根据地为例,据1942年的统计,全年邮件传递量为1379740件。在正式开办民邮业务后的6月至12月间,共有841898件,占全年总量的61%。其中:平信34835件、官署公文20904件、新闻纸760905件、印刷品9454件、交通公事15529件、包裹400件。同期还办理汇兑11816.7元,售出信票10966.11元。

  在各类业务中,官署公文仅占全部递件量的2.5%,而平信、新闻纸、包裹、印刷品、交通公事、汇兑等业务量达到97.5%。尤其是包裹与汇兑业务的发展,更加体现出各级交通局所的社会服务性。

  □张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