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此次条例为什么修改?修改了哪些内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彰显时代性: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关键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开创新局面。
在新时代,要贯彻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都离不开坚强的纪律作保证。
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使命新要求,作出了许多体现时代性的新规定。
致力于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工作纪律中,增加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5月23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闭幕不久,中央纪委首次通报曝光了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涉及天津、河北、江苏、安徽、重庆和甘肃6省市,数十名党员干部被处分,就是以铁的纪律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的典型案例。
致力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在群众纪律中,增加了在扶贫领域有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吃拿卡要等行为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列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经分四批公开曝光了2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条例从重加重处理的条款,为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再次敲响了警钟。
致力于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新增了对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后,中央纪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陕西省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1~7月共查处涉黑涉恶问题262件,处理457人,党纪政务处分321人。贵州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乡村一线走访,截至目前,共发现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或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875件,已查处181人……党纪处分条例的新规定,必将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进展。(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