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刊》编辑部:
10月4日上午9时许,某银行网点门前,一对老年夫妇正对着大门上贴着的一纸公告抱怨:“这不是说4号开门吗?咋都九点多了还没人啊!”
笔者恰好路过,凑上去帮着探个究竟。大门上张贴的“节假日营业时间公告”第三款确实写着10月4号对外营业,但在后面的括号里面又注明“按照周六、周日营业时间对外营业”。于是笔者对照大门另一侧悬挂的“营业时间”得知,该网点正常营业时间是9:00至17:00;周六周日营业时间为9:30至16:30。故此,公告所说的4号“按照周六、周日营业时间对外营业”,即应为9:30开门,而并非正常营业中的9:00开门。听了笔者的解释,两位老者表示继续等待,但还是抱怨这公告写得“太难懂,还得对照着看”。
的确,此公告文字冗长,前后罗列五款,几乎印满了一张A4纸,直到读完了(三)和(四)两款才弄明白,原来该网点4号至7号均对外营业。其中(三):“10月4号、5号(周四、周五),按照周六、周日营业时间对外营业”;其中(四)又云:“6号、7号(周六、周日)按照周六、周日的营业时间对外营业。”既然4天都对外营业,又都执行同一营业时间,公告何须写得那么繁杂,直接写“本网点1号至3号休息;4号至7号营业,营业时间调整为9:30至16:30;8号起恢复正常营业时间”,不就很明白吗?而且,公告的文字减少了,字号反而可以适当放大,老年人更容易读得懂、看得明白。
笔者认为,银行应从方便客户出发,把节假日营业时间予以简明扼要地公告,让客户一目了然。□读者 周岐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