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物流专刊》编辑部:
笔者居住的小区有多家民营快递公司的服务网点,经常可以看到快递员在网点门口收寄和处理各种包裹。近段时间,笔者发现在这些快递包裹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活蹦乱跳的宠物,像狗、猫、兔子等,包装也很简单,就是铁丝笼子外面套个纸盒,纸盒上剪几个出气孔,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防护、防漏设备(见图)。
《邮政法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严禁邮寄各种活体动物,就算是标本类物品,也要出具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才能投递。像图中所示的宠物和包装,是绝对不能收寄、交运的。违反规定不说,这些包裹内的宠物,如在运输途中大小便,势必出现渗漏污染其他包裹。再者,这些纸盒如果遇到大件包裹的挤压,内装的宠物也可能会受伤甚至死亡,那样会引发病菌病毒传播,危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不知各位邮政同仁有没有遇到类似要寄递活物的情况,如果遇到了,是怎样妥善处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又该怎样处理,才能既让客户满意又不违反相关规定?这都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读者 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