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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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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投递免签”约定成俗
□周岐彬

    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笔者发现个别投递员在投递包裹快递或挂号邮件时根本不与收件人联系,扔下邮件就走,更有甚者,连银行经办的按址汇款“取款通知单”也直接“投箱”,和收款人连招呼都不打。由此可见,如此“投递免签”并非孤例,一旦蔓延开来,会有约定成俗之趋向,长此以往,后患无穷。 

    其一,“投递免签”既不用上楼登门,省时省力;亦不用电话联系或寻找外出不在的收件人,并二次投递。这种投机取巧的投递方式会滋生投递员的“懒政”,酿成自以为是、无视制度、蔑视规章、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其二,“投递免签”会给邮件妥投带来隐患。投交包裹、给据邮件不要收件人签收,等于“白给”,一旦出现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通知单不能按时生效、灭失等,邮政方面便无法证明该邮件是否妥投,在无法明确责任的情况下,投递不按制度交接签收具有明显过错,必将承担“过错”责任,倘若收件人投诉求偿,邮政就得为此买单。 

    其三,“投递免签”会影响邮政的信誉和发展。包裹、给据邮件等并非不要求签收,也不是由投递员代签。这种“自投自签”的做法,会让用户担心所寄邮件的寄递安全,亦有理由怀疑有思想不健康的投递员从中“做手脚”,进而影响邮政的信誉和邮递业务的正常发展。 

    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和操作规范,投递给据邮件或按挂号函件投递各类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等,都必须交由收件人签收。对于这些规定,投递员是清楚的。而投递员每班交回的投递清单,也必须有收件人的签字或盖章,每一栏都不得空缺。这就说明,所谓的“免签”,实际上都是被投递员给“代签”了,否则投递员归班就交不了班、归不了档。 

    投递员之所以敢擅自代收件人签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疏于管理。投递员代签的投递清单,其笔墨字迹难免雷同,内勤人员接收交回投递清单、主管人员检查投递清单、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处理投递清单以及视检人员例行投递检查时稍加留意,代签的“小伎俩”即会被发现。问题是这些环节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或者是在默许这种做法,助长了“投递免签”的约定成俗。希望投递管理各环节重视起来,从投递管理的全过程遏制“投递免签”,不让“投递免签”约定成俗,确保各类邮件的安全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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