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期
2019年8月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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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理财产品信息登记要求
(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开始发售理财产品之日起5日内,将以下材料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1. 总行理财产品发售授权书;
2.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
3. 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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