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投递是寄递服务的终端环节,直接关系到邮政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也是衡量企业竞争比较优势的重要标准。投递服务纠纷历来是邮政服务质量争议的热点,2018年涉及投递的邮政服务申诉超过40%。邮政普遍服务不合标行政处罚案件中,投递服务也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各级邮政企业应当切实加强投递服务合规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简称《邮政法》)以及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有关投递的制度规范,夯实投递基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投递方式。根据《邮政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邮件的投递方式主要包括按址投递、用户领取以及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2017年施行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除明确信件、印刷品、汇款通知等各类通知单实行按址投递外,还将包裹由投递领取通知单调整为按址投递实物。其中城市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乡、镇其他地区)5千克以下包裹按址投递到户或投递到村邮站,5千克以上包裹可投递领取通知单,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新需求。个别基层企业未严格执行按址投递的规定,受到邮政管理部门处罚。某邮政所因未按址投递5千克以下的包裹,被处以罚款5000元。
投递频次。《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投递频次:城市每天不应少于1次;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应少于5次;乡、镇其他地区每周不应少于3次;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投递频次,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有些基层企业不按照规定频次投递,即构成了违规行为。某邮政支局投递频次经查每周仅有两次,不符合法定标准,邮政管理部门依照《邮政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罚款2000元处罚。某邮政代办所未及时投递平信14封、挂号信12封、印刷品18件,被罚款1万元。
投递深度。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根据城市、农村的不同情况对投递深度作出规定,例如:单位、单位附设机构、单位个人用户、单位院内宿舍用户的邮件,应投递到单位设在地面层的收发(传达)室或者其他接收邮件场所;住宅楼房用户的邮件,设置信报箱或者邮政包裹柜的,应投递到信报箱或者邮政包裹柜;未设置信报箱或者邮政包裹柜的,可投交收发(传达)室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乡、镇其他地区邮件应至少投递到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固定场所。未依照法定投递深度提供投递服务,亦属于违规行为。某邮政代办所对《人民日报》等117份报刊未按规定投递深度投递,被邮政管理部门罚款3500元。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快递、快递包裹应当按照约定地址面交收件人,投递至智能末端服务设施(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等)、代收(自提)服务站须获得用户同意。
投递规范。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投递邮件时,应清晰、规范地加盖或者打印投递日戳。投递人员应统一穿着具有企业标识的服装,佩戴工号牌或者胸卡,使用文明用语。邮件投递还应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全程寄递时限。如果违反上述投递规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某市邮政分公司在平信及挂号信投递工作中未加盖投递日戳,涉及信件共计432封,邮政管理部门罚款28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某邮政所未按时投递,邮政管理部门清查出积压的报纸1670份、杂志34份、印刷品2份,给予1万元罚款处罚。集团公司制定的邮政投递系列标准对投递服务规范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基层企业应当强化学习培训,切实做到合规服务。
无法投递邮件处理。《邮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也要求,收发(传达)室、物业服务企业、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对超过一个月确认无法转交的邮件,应签注意见并妥善保管,由邮政企业定期收回。因此,邮政企业要定期收回无法转交投递的邮件,不可置之不理。某区邮政分公司未对超过一个月确认无法转交的邮件进行定期收回,被邮政管理部门以提供普遍服务不合标罚款4000元。(作者系河北经贸大学邮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