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盛希贵
第五讲 拍摄取景与构图
拍摄取景,就是选择画幅形式、实景范围与确定视觉中心点,并进行画面构图。
1.横竖画面的选择
横幅画面适合表现水平线上的景物,竖幅画面适合表现垂直线上的景物。拍摄横向结构的对象,如桥梁、道路、沙滩、草原等宜于拍摄横画面;对于纵向结构的高塔、烟囱、纪念碑等高大建筑物,则应拍摄竖画面。同一景物,画幅形式不同,视觉效果不同。一般情况下,事件发生的场景横、竖不明显,最好既拍摄横画面,也拍摄竖画面,以满足不同的编选目的和使用需求。
因为拍摄取景操作的便利和习惯,用照相机拍摄时,一般都会拍摄较多的横画面而忘记拍摄竖画面;在用手机拍摄时,则容易多拍摄竖画面而忘记拍摄横画面。除了遵从被摄对象的结构,拍摄者应该有意识地“求变”,不能总是拍摄单一的画幅形式。
实景范围,就是对现场360度的场景选择某一范围对准取景框,拟拍摄出画面。事先可以用取景框对着对象尝试取景,或者用两手大拇指和食指组成一个“取景框”尝试取景,以此观察未来画面的基本面貌,最后确定几个较佳的实景范围。
2.视觉中心点的选择
画面的结构中心 人的两眼是对称平列分布的,两眼的水平视角约为50°。科学研究证明,人的视觉偏好的画面形式为横的长方形,因为长方形的画面意味着稳定、对称和平衡。画面的结构中心则应分布在长方形中对称的两侧,而不是长方形的几何中心位置。画面的结构中心就是视觉中心的位置,或称为视觉中心点。主体位于视觉中心位置的画面也最生动而富于变化。
如此看来,画面的几何中心是唯一一点,但视觉中心点不止一个。但是,并不是说每一幅摄影影像都必须在所有的视觉中心位置上都安排上一个主体。遵循视觉中心的原理,对摄影的要求是:在拍摄中,主体不应位于画面的几何中心的位置,而应位于结构中心或视觉中心点。如果画面中只有一个主体,则放在视觉中心中的任何一个位置都是可以的;如果画面有一个以上的主体,则应注意尽量让主体都位于画面视觉中心的位置。视觉中心的理论也并非追求画面的绝对对称和静态的均衡,还应注意利用其他摄影语言,如光线、影调以及明暗、动静、大小对比等来使画面达到动态均衡,从而取得看起来稳定平衡的视觉效果。这些视觉规则当然都可以打破,如为了制造或表现动感、失衡等效果也是可以有所突破的,但不能进行无逻辑、无意义的突破。
常采用的画面结构有黄金分割法、三分法和九宫格法等,它们在各种元素的组织上,都遵循人类视觉的审美习惯。这里主要介绍三分法和九宫格法。
三分法 三分法是黄金分割法的简化版本。黄金分割比例的数据与三分法的比例相差不多,但三分法更简便实用,因此被广泛采用。如图,单看横线或竖线,即为三分法。三分法分为横向三分法(将画面横向三等分)和纵向三分法(将画面纵向三等分)。在摄影画面中,将主体放在1/3或2/3的位置上,都是人们的视线最易捕捉的位置,能起到凸显主体的作用。而主体之外的其他画面部分,画面元素和色系宜尽量简单或可做虚化处理,色调也宜较暗,以不影响主体表现为准。
如果不遵循三分法,将主体放置于画面正中间,就会造成等比例分割(又称1/2分割),画面看上去就显得机械分割、僵化呆板。新闻摄影图片都要追求动感和动态均衡,因为富于动感和变化的图片才有美感,也更吸引人。当然,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将主体置于边缘位置,以免造成过度失衡和画面空间的浪费。不过,后期可以通过适当裁剪弥补这一失误。
九宫格法 九宫格法又称井字构图(如图),是在横向和纵向上同时对画面进行三等分,画面被分成九个格、四个交叉点。这四个交叉点也符合黄金分割律,所以拍摄主体放置在这四个点上画面也是和谐的,无论是横画面还是竖画面,这四个点的位置是一样的。在看一幅摄影画面时,人们的视觉习惯是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所以,这四个点的视觉中心位置排序依次为:左上方点、右上方点、左下方点、右下方点。
如果将主体置于画面正中间的“几何中心”位置,尽管主体突出,画面也均衡,但是画面整体僵化、呆板,缺乏视觉趣味。尤其是在不止一个视觉中心点的画面中,更要遵循视觉中心的原理。
3.构图
一幅优秀的摄影画面,其中的点、线、面元素在画面结构上,一定是经过精心的选择、设计调整、组织结合而成的。从取景开始到按下快门,都要进行各种元素的选择、设计调整、组合、构图。
构图,就是在取景时通过角度的调整、光线的变化、视觉中心的选择、拍摄对象的布局,使点、线、面总体上看起来形成一个有形式感的大致轮廓(或直接呈现主体的外形)。主要有S形构图(曲线、波动)、三角形构图(比较稳定和谐)、对角线构图(倾斜、有张力)、圆形构图(饱和、丰满)、发散辐射构图(有纵深感)等。或说构图是将庞杂的对象简化组合成一个有形式感的轮廓、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