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于2018年初提出紧扣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农村产业融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脱贫攻坚、美丽宜居乡村、县域幸福产业、“三农”和县域绿色金融发展等“七大行动”,并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七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逐一确定了“七大行动”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七大行动”的支持重点,并细化了“七大行动”的具体推进措施。
2018年下半年,农业银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农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农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产业发展、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意见》指出,农行将突出三大重点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在区域选择上,要将该业务严格限定在国家确定的33个试点地区以及农行总行审批同意的地区。在客户选择上,以工商资本下乡企业、返乡创业企业、当地优质企业客户以及部分优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合作社、土地股份公司等为重点。在项目选择上,针对不同地区特点,支持客户通过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幸福产业、先进制造业、租赁住房、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在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明确,农行总行将对33个试点地区机构适度下放产品创新权限,鼓励各分行开发基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色贷款产品。要围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改革,探索金融服务新模式。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又于近日修订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支持传统种植、养殖合作社的基础上,将从事农业机械服务、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可盘活农村地区沉睡资源、带动农民脱贫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支持范围;结合不同涉农行业生产经营特征,对种植、养殖、农业机械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乡村旅游业等5类主要农民专业合作社设定了差异化的准入标准,简化了客户分类业务流程;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特征,单独为养殖合作社、非种植养殖合作社客户建立了信用评价体系,在传统财务指标基础上,通过治理结构、经营能力和担保方式等指标对客户进行全面考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