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金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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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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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路径探讨
□俞富强

    在国外,对绿色信贷的定义以“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为标准,“赤道原则”也被称为国际绿色信贷政策。在国内,绿色信贷(green-credit),是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绿色信贷”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严格限制向高耗能、高污染的环保不达标企业提供融资;二是要大力支持绿色环保、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等行业、企业的发展。相对于传统的信贷管理,“绿色信贷”的核心在于其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贷款文化和贷款管理流程之中。同时,这是金融机构助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的体现。 

    国内外绿色信贷发展的运作模式总结 

    (一)国内绿色信贷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绿色金融越来越受到国内众多银行的追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率先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率先试水碳金融,成功开展首单CDM财务顾问项目,率先联合发起成立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等行动。浦发银行还推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创新排放权(碳权)交易金融服务,推出以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污权为抵押品的抵押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将国家的环保标准嵌入信贷管理的全过程,摸索出“一二三四”的绿色信贷实践模式。“一票否决”指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与该行绿色信贷标准的一律予以否决;“双高标准”即信贷准入标准满足国家产业政策标准和节能环保标准;“三类行业”指对“两高一剩”行业实行客户名单制管理和行业限额管理;“四级信贷”是指将贷款投向企业或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及风险分为四级12类。 

    兴业银行通过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全面落实信贷政策,开发出为节能、清洁能源和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气候变化类融资产品——能效贷款,推出节能减排融资服务、排放权金融服务、个人低碳金融服务三大类绿色金融业务,形成包括10项通用产品、7大特色产品、5类融资模式及7种解决方案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同时,部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直接融资业务,扩大绿色信贷融资来源。2015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等先后在境内外发行了绿色金融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国外绿色信贷发展模式作为绿色金融的先行者,美国、英国的“绿色信贷”实践经验较为丰富,对我国及其商业银行实践绿色信贷有借鉴意义。 

    美国模式:一是法律建设。在完善的环境法之下,美国制定了多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规范政府、企业和银行的行为并调节三方之间的关系。二是政策指导。美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支持和鼓励政策,在税收政策上尤为突出,刺激和促进绿色金融产业的发展。三是银行实施。在严格的法律环境下,银行需要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由此使美国的银行成为国际上最先考虑环境政策,特别是与信贷风险相关的环境政策的银行。 

    英国模式:一是法律建设。英国的环境标准管理有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如1972年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控制危险废物的法律《有毒废物处置法》,1974年制定的《污染控制法》,1990年的《环境保护法》,2001年的《污染预防法》以及水资源法、废弃物管理法等,这些法律都涉及绿色信贷的相关规定。二是政策指导。英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激励政策。如政府颁发了“贷款担保计划”,规定小企业可向金融机构借贷最高可达7.5万英镑的款项,政府担保80%。但是在担保的过程中,政府会对企业的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估,侧重于为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担保。企业大量通过银行贷款,英国政府推行的绿色金融政策自然就对那些量大面广的中小型污染企业发挥了有效的制约作用。三是银行实施。为了避免无法回收高污染企业信贷资金而形成坏账,银行自愿地将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自身的信贷管理和对企业的评估系统中。英国巴克莱银行充分践行绿色信贷理念,凭借自身的优势,制定了一个集社会和环境于一体的信贷指引,该指引涵盖所有的融资条款和50多个行业,明确了企业环境违法和划分了环境风险等级,很好地为银行评估和审核贷款提供了支持。同时,该银行还通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合作,向全球170多个金融机构提供了信贷指引。在银行内部,巴克莱银行通过吸引和留住年轻的专业人才,并引进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建立了银行内部的环境风险评估人才储备库。 

    综上,无论是美国模式还是英国模式,都有完善的环保法律体系监管、精准的政策激励机制引导、自发的规范化标准制定,推进了各家银行在绿色信贷发展上争取领先地位。 

    政府和商业银行联动的绿色信贷发展 

    (一)从政府层面上,积极为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铺路 

    一是健全绿色信贷法律保障机制。为绿色信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不仅包括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立法,制定更为严格的节能减排要求和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包括完善绿色信贷相关立法,对金融机构的环保义务提出更为严厉的要求与相应的监控惩罚措施,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二是完善绿色信贷激励问责机制。监管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及监督问责机制,制定税收减免、财政贴息、成效奖励等政策来调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对商业银行向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或企业的违规贷款行为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绿色信贷信息沟通机制。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环保信息库、环保信息沟通和监测机制,以及与商业银行企业环保信息互通共享平台,确保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及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公布,进而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决策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行为的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建立有效的环保信息传导机制。及时、有效的环保信息数据平台不但可为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更可以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给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拓展带来的风险。 

    五是建立绿色信贷评价评估系统。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评价评估是建立绿色信贷政策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通过回顾分析和预测评价,总结实施绿色信贷政策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和环境管理工作改进建议。 

    (二)从商业银行层面上,主动为大众社会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商业银行要主动学习国内外同行先进经验,提高实行“绿色信贷”的认识水平,契合国家整体产业政策,结合自身经营要求,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绿色信贷体系,为自身转型和未来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重视绿色信贷发展规划。商业银行要把绿色信贷纳入银行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规划,根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绿色信贷市场需求以及自身金融资源、客户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的资源条件,制订科学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并将其作为自身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同时,把绿色信贷纳入每一年度经营规划,对计划年度内绿色信贷的规模扩张、客户市场拓展、产品结构优化、风险管控、业绩增长等作出计划安排。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商业银行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完善绿色信贷管理体系、绿色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加快推进建立企业或项目绿色评价机制和信贷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绿色信贷管理方法和技术,包括风险评估与管理技术、产品与服务定价技术、企业评级技术等,加大对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及服务。商业银行应增加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投入,在汲取传统信贷产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融入社会责任的理念,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紧密跟踪市场动向和客户需求变化,不断开发设计新的产品和服务品种,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绿色信贷综合服务,还要紧紧抓住国家环保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的契机,培育绿色信贷业务增长点。在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发挥自身在引导资金流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产业的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绿色信贷的能力建设。商业银行要重视从银行外部引进高素质节能环保专业人才和加强银行内部信贷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来培养、建立节能环保技术、信贷管理技术兼具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的风险经营理念和风险预警分析水平,提高绿色信贷的执行效率。要尽快建立绿色信贷的专门制度和机构,积极同国内相关教育机构、环保部门、银保监会等合作,进行绿色信贷相关知识的定向培训、研修指导,做好绿色信贷复合型人才储备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奖励问责制度。商业银行要全面推进环境监督责任体系建设,从严处理相关违规人员。对在绿色信贷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或表现优秀的员工应给予奖励、通报表彰,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绿色信贷发展。商业银行要对环境违法企业及时进行信贷惩罚,或提前收回贷款;对环保企业要及时提供优惠信贷,如降低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或国家实行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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