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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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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认知差” 让理财知识普及更给力
□井迪

    近日,通过多家银行的年报和理财统计数据发现,目前已有不少银行保本理财数量和规模余额实现清零。2020年以来,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难觅,“净值型”产品收益一路走低,前期更是有多家银行近200只理财产品出现净值亏损情况,一时间引起舆论哗然,银行屡屡遭到投诉。 

    “哗然”与“投诉”的背后,是客户对资管新规出台前后的银行理财存在着一定的“认知差”。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银行理财给人一种“保本保收益”的感觉,银行理财客户在实践中也存在着思维惯性,认为只要把资金交给银行,静候到期时就可得到预期收益。然而,现在购买银行收益不高、低风险的产品居然也会亏损。客户一时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就集体投诉、群体闹访,最终出现一片“哗然”和“投诉”。 

    随着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对各类信息获取的“时间差”逐渐消弭,但由于客户对资管新规关注和理解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从而造成对投资理财的“认知差”。如何消弭“认知差”?笔者认为,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加大对投资者宣传的力度,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的传统思维。 

    一方面,要加大对公众理财知识普及的力度。金融机构应统筹开展日常性、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可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方式开展,充分利用金融网点、自助设备、电子银行、官方微信等多渠道宣传,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商圈、进社区、进工厂、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理财知识一般习惯采用范式表达,但公众不易理解,因此,金融机构还应尽量多采取“情景式”和“问题导向式”方式,宣传语言务必通俗易懂,这样才能更为有效地向社会公众普及净值型理财产品及理财投资相关知识,帮助社会公众了解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基础知识和风险分级,提示金融消费者要充分认识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产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理财产品销售端知识普及的力度。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即使在资管新规出台后,部分银行营销人员仍会向客户传递某种暗示,甚至有些银行产品还存在假净值的情况。因此,金融机构应尽快梳理内部工作人员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是否做到“尽责”,即对投资者说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规范要求销售人员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向客户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理财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做好理财产品销售端的知识普及工作,让客户充分了解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确销售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等,不得对非保本投资型金融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同时,金融机构应进一步细化理财产品风险类别和投资者风险类别,实现精准的对接和匹配,避免将高风险产品推介给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做到知识普及和精准服务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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